cicpa如何豁免hkicpa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MEPE的规定,如果您已经参加了HKICPA考试并且全科合格,或者您在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非完全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但通过了考核并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您可以申请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的四门课程。
以下是申请豁免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1. 提交申请 :
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驻香港联络处)提出豁免申请。
2. 准备申请资料 :
豁免申请表。
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规格为长40mm×宽30mm(贴在豁免申请表上)。
当年的考试报名表或4年内的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复印件1份。
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证书复印件1份(仅适用于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成为公会会员的人员),或HKICPA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及期终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3. 邮寄资料 :
将上述资料邮寄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驻香港联络处。
4. 等待审核 :
审核时间大约为3周,之后您会收到豁免申请的批准通知。
5. 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
如果需要同时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的,可以跟中注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
请注意,申请豁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直接咨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香港会计师公会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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