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年限

1. 一般规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
2. 特殊情况 :
如果无形资产是作为投资或受让取得的,并且有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则可以按照这个年限进行摊销。
对于软件等特定类型的无形资产,如果满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两年。
3. 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通常采用直线法,即将应摊销金额均匀地分配到每一会计期间。
4. 摊销期限的确定 :
如果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如果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且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两者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5. 其他考虑 :
税法可能对摊销年限有特定的规定,例如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
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摊销年限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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